親人過世,前幾天和後續要辦什麼
官方來源查證
最後查證 2026-07-04
家人走了,慌亂中該先做什麼、哪些有期限,照順序來。
第一時間:拿到死亡證明
- 在醫院過世:由醫師開「死亡證明書」。
- 在家、意外或非病死:要報請檢察官相驗,開「相驗屍體證明書」(效力相同)。在家自然過世但拿不到證明,可請衛生所派員檢驗後開立。
- 死亡證明多開幾份,後續辦很多事都要用。
30 天內:辦死亡(除戶)登記
- 死亡後 30 日內,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(不限戶籍地),也可線上申辦。
- 逾期會罰 300 到 900 元。
- 除戶後,健保、勞保等會跟著處理,銀行帳戶、印鑑再陸續辦。
可以請領的喪葬給付
- 勞保(被保險人本人過世):有遺屬可領平均月投保薪資 5 個月;無遺屬、由支出殯葬費的人領 10 個月。
- 國民年金:月投保金額的 5 個月(2026 年約 105,515 元)。
- 勞保和國保的喪葬給付擇一請領,請求權時效 5 年。
遺產與繼承
- 繼承順位:配偶一定有份,再加上①子女等直系血親卑親屬 → ②父母 → ③兄弟姊妹 → ④祖父母。
- 現行是「概括繼承、限定責任」:繼承到的債務,只在「繼承到的遺產範圍內」負責,不會無限上身。
- 如果遺產是負的(債大於財),可以「拋棄繼承」:在知道自己可以繼承起 3 個月內,書面向法院聲明。
遺產稅
- 免稅額 1,333 萬元;不論金額大小,有財產就要申報。
- 申報期限:死亡日起 6 個月內,向被繼承人戶籍地的國稅局辦,必要時可申請延期最多 3 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