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分證怎麼辦
官方來源查證
最後查證 2026-07-04
身分證不見了、想換照片、剛滿 14 歲?辦法一次講清楚。
第一次辦:年齡規定
- 依《戶籍法》第57條,滿14歲「應」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(到了年齡就該辦);未滿14歲則是「得」申請(可辦可不辦,看需求,例如要出國、開戶才提早辦)。
- 滿14歲者必須本人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- 未滿14歲由法定代理人(爸媽或監護人)代為申請,但當事人本人仍要到場核對人貌(讓承辦人對臉確認是本人)。
什麼情況要換發或補發
- 換發:身分證毀損(破損、字跡模糊)、想更換相片、或記事欄資料變更(例如改名、出生地或父母姓名等記事更動)時辦理。
- 補發:身分證遺失或滅失(不見了、被銷毀)時辦理。
- 換發毀損或更換相片,可委託他人代辦;但「單純換相片」的換發,必須本人親自辦理。
規費:三種情況不一樣
- 初領:每張新臺幣50元。
- 換發:每張新臺幣50元。
- 補發(遺失補領):每張新臺幣200元,比換發貴,因為遺失補發規費較高。
要帶什麼、相片怎麼準備
- 本人印章或簽名。
- 本人戶口名簿正本,或貼有相片的身分證明文件(如健保卡、護照、駕照、學生證、畢業證書等)。
- 最近2年內拍攝、符合規格的相片1張,也可改用數位相片事先上傳到戶政司網站,現場就不必帶紙本照片。
- 相片規格:彩色、正面、脫帽、白色背景,尺寸4.5×3.5公分,頭頂到下巴介於3.2至3.6公分,不可合成、不可修圖過度。
去哪辦、能不能跨縣市
- 初領、補發,以及「毀損或更換相片」的換發,都可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,不限戶籍地。
- 但若是「記事資料變更」(如改名)的換發,要到辦理該筆登記的戶政事務所,無法隨便挑一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