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調解
如果我騎機車撞到機車,當下都有打119、110,沒移車、有拍照,確認對方只有一點點擦傷,對方有說如果沒怎麼不舒服的話就沒事,已經過一週了,對方沒有聯絡我,應該就是沒事吧?那我還要約對方調解嗎?
那如果不用調解,可是我這幾天比較忙,一直想到要打電話關心對方但又忘記,現在還要打嗎?
1 則回答
建議還是要打電話
詢問關心對方身體及財損的情況,
以及是否有意願私下和解(可約在警察局碰面)
避免事後對方有後遺症或是感覺不好
反過來提告或要求更多賠償
如果對方真的不是很計較
你們自己討論一個雙方可以接受的和解金額
簽完和解書就沒問題了
(和解書上記得要註明和解後,對方同意放棄民事追訴權 才不會對方拿完錢又反悔告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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