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如何和解
(一)雙方「傷勢」及「車損」確定後,所產生的損失金額雙方自行協調,若有共識則可私下和解。
(二)若無法私下和解或和解金額較高,要走保險,流程如下:
1、完成筆錄後警方會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登記聯單,會是一張複寫紙(部分地區會是小張列印紙),
2、聯單提供給保險公司承保人員或是送至保險公司據點開始初險。
3、保險公司開始出險程序後,可主動申請「道路交通事故初判表」、「現場圖」、「現場照片」提供給保險公司加速理賠程序。
4、積極協調保險公司理賠人員確認與對方溝通和解狀況。
(三)申請調解委員會
當自己或保險公司無法與對方達成共識時,可以向承辦員警申請轉介調解委員會調解,通常由「發生地」所在的鄉鎮區調解委員會承接,若雙方同意並且協調好,也可以轉介雙方當事人的「戶籍地」的鄉鎮區調解委員會;調解不限一次。
(四)和解需要準備的事項
1、車損估價清單:車輛損壞維修前,請車商開立估價單,並提供給保險公司確認維修價格是否合理,若有急用車輛需求,先向保險公司協調並且派遣專人定損。
準備事項:
汽車-通知保險公司確認損失
機車-備妥車輛估價單及收據正本、施工照、完工照
車主及受害人印章
車主或受害人存摺封面(看和解要賠給誰)
車子行照
車主及受害人身分證反面影本
2、醫療費用:請醫院開立所有醫療支出,包含醫療實際支出、自費醫材、復健費用等均在可要求賠償範圍內;其中若有影響工作或是需要家休養,請醫生在診斷證明書上載明「宜在家休養xx天」、「需專人照護」等關鍵字於診斷證明書上,以利後續請領。
準備事項:
診斷書及醫療收據
診斷書請醫生評估需專人照顧或需休養天數
3、精神賠償:目前尚無法準確要求,法官會綜合考量「賠償者」的收入狀況、傷勢、本案損失等綜合評估,可參考司法院判決書並輸入關鍵字「精神撫慰金、挫傷、骨折」等關鍵字參考法院判例,或下面文章
https://zhelu.tw/post/what-is-mental-compensation
4、其他事項:
工作損失證明
交通費用證明
其他財損證明
5、建議整理成表格、清單較為清晰明瞭
車輛維修費 新台幣xx元
醫藥費 新台幣xx元
精神撫慰金 新台幣xx元
因案造成財務損失(如手機、物品等) 新台幣xx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