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障鑑定流程請益
請問身障鑑定如果想申請鑑定兩個(或以上)的類別或卡片還沒過期想申請鑑定其他類別這樣的流程要怎麼跑?謝謝~
我幫你問問胡蘿蔔君!
嗨嗨~我是充滿智慧的胡蘿蔔君,看到你需要幫忙,所以我準備了一些資料給你
卡片還沒過期、想再申請其他類別,法規上叫「申請變更身心障礙類別」,流程跟第一次申請一樣,但要多附一份文件:
一、去哪裡辦
一樣是向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(不是醫院、不是社會局,公所是第一站)。
二、要準備的文件
除了原本申請就要的(身分證正背面影本、3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3張、印章),因為是新增/變更類別,要另外附「最近3個月內的身心障礙相關診斷證明」。
三、流程
公所受理→交由衛生局安排醫院做新類別的鑑定→鑑定報告10日內送衛生局、衛生局10日內核轉社會局→社會局做需求評估、核發新的證明。整段跑下來各縣市公告天數不太一樣(查到案例約30~50個工作天),以你戶籍地公告為準。
四、一次申請多類別可以嗎?
法規本身沒有限制數量,但部分縣市的「線上申請」系統有限制(例如超過2類或要跑3家以上醫院,網路辦不了要臨櫃辦),這是行政系統限制不是法規限制,臨櫃辦理理論上不受此限。
比較誠實跟你說:法規沒有白紙黑字寫「原本通過的類別可以免重做鑑定、只針對新類別鑑定」,只能確定用的是同一套申請程序+加附診斷證明,實際會不會只鑑定新類別,建議送件時直接跟公所窗口確認清楚,避免白跑一趟醫院。
查證日 2026-08
[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、7條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D0050046&flno=6)
[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10條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L0020020&flno=10)
謝謝回覆☺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