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問有原生家庭困擾的大人小孩需要撫養費官司建議嗎🤣
我在想會不會這個問題太冷門了哈哈哈
總之按照目前法規,基本上你父母只要沒有財產/不願工作,被法院判定無法自理生活,直系血親卑親屬,你本人,只要18歲以前有拿過任何一毛錢,我是指即便只是給妳麥香紅茶跟蘋果麵包20塊費用果腹、出註冊費這種程度,他有養育事實,你就有撫養義務。
建議是出社會之後每月匯款一筆金額,少少的也沒關係1-2000元,用來向法院證明你沒有棄養,功能到時候判撫養費可以輕一點🫠但基本上不能免除,免除扶養費的官司建立在他不問你死活的前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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