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來接案或創業,第一個要決定「用什麼身份做」——差別在要不要登記、欠錢誰扛、怎麼課稅。
三條路長怎樣
- 個人接案:不用任何登記,收入算你個人的,五月併進你的綜合所得稅一起報(在報稅上這叫「執行業務所得」或「其他所得」)。沒有統一編號、不能開發票。最適合零星、小額接案。
- 行號(獨資):到你所在的縣市政府辦「商業登記」,有統編、能開發票,像多數小吃店、工作室。設立規費線上約 800 元,資本額未達 25 萬免附證明。
- 有限公司(一個人就能開):到經濟部辦「公司登記」,有統編、能開發票,能對外簽約、之後比較好找投資。設立登記費按資本額計(每 4,000 元收 1 元、最低 1,000 元),另加公司名稱預查電子 150 元;設立時資本額原則要會計師查核簽證。
最關鍵:欠錢的時候誰扛
- 行號是「無限責任」——萬一賠錢、欠債,是用你個人的全部財產去還,賠到底。
- 有限公司是「有限責任」——你只賠到當初投進去的「出資額」,公司倒了不會追到你家。
- 這就是為什麼「要不要限制個人風險」是選公司的最大理由。個人接案跟行號一樣,風險都在你自己身上。
稅怎麼課
- 個人接案、行號:賺的錢都「併進你的綜合所得稅」算。行號自 107 年度起不用自己單獨繳營利事業所得稅(營所稅),盈餘直接算老闆的。
- 有限公司:公司要繳「營所稅」,稅率 20%(公司一年課稅所得 12 萬元以下免、12 到 20 萬之間減半課);賺了沒分給股東的部分,另外加課 5% 未分配盈餘稅。錢要從公司拿出來進你口袋時,還會再算一次個人的稅。
- 一句話:個人/行號是「課一關」,公司是「公司一關、你拿錢再一關」,但換到有限責任和門面。
資本額要多少
- 法律上已經沒有最低金額限制,但「1 元公司」實務上行不通(要付得起設立和營運成本)。公司設立時資本額原則要會計師簽證;行號未達 25 萬則免附證明。
實體 vs 網路,登記不一樣
- 登記地址 ≠ 實際營業的地方。用自家住址登記公司原則可以,但會卡「土地使用分區」——純住宅區不能有油煙、噪音、對外營業,所以餐飲、製造這類在住宅區會被限制;事務所、純辦公多半可以。用自宅或虛擬辦公室登記前,先問當地都發局/城鄉發展局。
- 純網路賣東西:當月銷售「貨物」達 10 萬元、或「勞務(服務)」達 5 萬元,就要去國稅局辦「稅籍登記」、開始繳營業稅(114 年起的新門檻,舊的 8 萬/4 萬已作廢)。沒達門檻可暫時免營業稅,但賺的還是要併綜所稅報。
- 開實體店:餐飲、補習、美容醫療等「特許/許可行業」,要先拿到主管機關許可才能登記營業;店面還有消防、土地使用分區要過。
那我該選哪個
- 只是兼職、零星接案、金額不大 → 先用個人接案,最省事。
- 小本經營、要開發票給客戶、但不想負擔公司那套 → 行號(記得:欠債你自己扛)。
- 要對外簽約、想把個人財產跟事業風險切開、或之後想找投資人/募資 → 一人有限公司。
- 不確定就從小開始:很多人是「個人接案 → 行號 → 公司」一路長大,等規模到了再升級。
